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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城镇社区减负工作的总结

2016-11-23

根据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推动社区减负工作的要求,我局高度重视,积极开展调研等相关工作,将社区减负与提升服务效能紧密结合,根据海西实际,厘清社区工作正负清单,及时出台社区减负政策,指导全州各城镇地区扎实推进社区减负工作,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如下。

一、基本情况

目前,全州共有城镇社区居委会83个,其中,格尔木市28个,德令哈市18个,乌兰县6个,都兰县7个,天峻县2个,茫崖行委8个,大柴旦行委3个,冷湖行委1个,青海油田敦煌基地10个。共有居委会委员461名,其中居委会主任73名、副主任58名。此次社区减负工作覆盖全州73个社区(不含青海油田敦煌基地10个社区)。

二、工作开展情况

(一)深入基层调研,做好前期准备工作。自2015年开展,我局多次深入基层,通过与基层民政部门、乡镇工作人员、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座谈交流等,全面梳理社区居委会工作事项,经汇总分析,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有51个,各种达标评比考核项目有49项,建立的纸质台账96种。在深入调查研究及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相关经验成果的基础上,我们起草了《海西州关于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意见》初稿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州实际,在《意见》附件中对社区工作事项进行归类、合并、梳理,将改革方案和《意见》初稿向全州8个地区党委、政府,州级相关部门征求了书面意见,并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调整完善,最终制定出台了《海西州关于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出台后,全州各地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,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,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除格尔木市全州各地区也相应地出台了实施办法,采取措施,社区减负工作基本完成(格尔木市拟对全市社区进行整合改革,待明年换届选举后实施)。

(二)明确目标任务,推进工作落到实处。一是各地区参照州上《意见》中厘清的社区工作六张正负清单,结合自身实际,进一步明确社区依法履行的职责事项和依法协助事项,坚持依法依规履职,初步建立了社区事务准入制度。如:大柴旦行委人民路社区,将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,做成宣传栏悬挂在社区办事大厅,让群众充分知情,接受群众监督。对社区工作事项进行分类清理,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。二是将各社区现有的51个工作机构,按照业务种类将29个工作机构合并为5个、保留具有重要性质的工作机构2个、取消属于职能部门职责的工作机构20个。将社区原有的49项各种达标评比考核项目,保留17项、取消32项。二是将社区目前需要建立的96种纸质台账保留30种、其余纸质台账改为电子台账38种、取消21种、取消长期保留的档案7种。三是向各社区下发了印章使用范围及开具证明指导目录,对目录中未涉及的范围,不得强制要求社区盖章及出具证明。

(三)加大宣传力度,提升工作知晓率。为进一步推进我州社区减负工作的开展进度,各地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,积极指导本地区各社区开展社区减负相关内容的宣传,提高社区减负工作在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知晓度,积极引导各类依托社区开展工作的部门(单位),主动开展减负工作,推进社区减负工作顺利开展。

(四)加强督促检查,确保工作见到成效。全州各级党委、政府认真完善工作机制,切实加强统筹协调,民政、组织部门牵头,有关部门参与共同抓好落实。州民政局于今年5月和10月两次组成工作组前往各地区,对社区减负工作专项治理成效和建章立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,加大检查、督查力度,确保社区减负工作的有序推进、见到实效。

三、取得的成效

(一)明确相关部门责任。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,凡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一律严格履行批准程序,未经政府批准的一律取消,有效防止各级各部门随意下派任务。

(二)工作职责清单管理。依法履职内容和各类取消项目实行清单管理,各类条目清晰明了,便于基层操作。

(三)各项政策逐步落实。“费随事传”政策逐步落实到位,如:今年各城镇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,各地区按照各地实际,为各社区落实政策创建工作经费2万元,有的社区创建工作经费达到5万元,让社区有钱办事,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。

(四)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。各城镇社区认真对照既定的减负清单要求,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公开治理项目、主要内容、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,让群众充分知情,接受群众监督。切实理顺了权责关系,在一定程度上把社区干部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,确保他们有更多精力、更多时间服务居民,推动社区职能向“综合服务”转型,提升了社区工作群众满意度。

四、存在问题

(一)共驻共建难落实。目前动员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办法,主要靠党委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社区结对联点扶建,靠社区干部反复上门向驻社区单位汇报情况、征求意见、提供服务来争取支持,总体上看,共驻共建仍是“一头热”。有些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仅限于搞活动时提供场地或赞助钱物,“社区资源共享”的理念在具体工作中未得到落实,驻区单位主动关心、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的氛围尚未形成。

(二)准入制度难实施。实行“准入制度”是约束各部门工作随意随时进驻社区的良方,但由于一方面没有明确制度执行的主体,另一方面也没有配套的联席会议实施规则,随意性很大,制度框架不完善,缺乏具体操作规程。市(县、行委)各部门依旧将工作直达社区,而相关的人员培训和工作经费依旧不能落实,“权随责走、费随事转”得不到有效落实。

(三)社区减负工作阻力太大。各党政部门习惯于将工作安排给社区完成,现在统一取消各部门思想上还存在问题。尤其是考核评比项目需要逐步取消,各部门安排下达给社区的任务也得按照轻重缓急逐步精减。

(四)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滞后。当前,社区居委会过多承接了“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”,而承担“独立企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”的民间机构培育不够,以社区居委会目前的组织能力、人员素质、资源、实力等现状,实现上述目标显然困难很大。

五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
(一)要将开展社区减负工作,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任务,督促各地区建立健全领导机构,完善工作机制,切实加强统筹协调,民政、组织部门牵头,有关部门参与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抓好落实,确保工作落地见效。

(二)加大社区减负宣传力度,积极引导有依托社区开展工作的部门,适应社区发展需要,主动开展社区减负,推进社区减负工作顺利开展。

(三)各地区组织、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单位作用,进一步加强对贯彻实施社区减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。将社区减负工作纳入乡镇(街道)目标考核,对工作不到位的,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。

(四)各地区要适时开展乡镇 (街道)、社区等不同层面的教育宣传,形成长效机制;积极培育先进典型,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,切实做好社区减负工作、提升服务效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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